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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最快的方法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23-12-10 15:57:50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离婚最快的方法只能是协议离婚,其他的宣传的快速离婚方法均不靠谱。起诉离婚只是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时候才需要到法院诉讼来解决。网上宣传的所谓线上起诉离婚,双方不需见面,最快7天,都是十足的诈骗的行为,是标题党骗取当事人各种额外费用的常用的手段。离婚必要双方参与,无论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均是如此。而且七天的时间根本不可能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最快的方法是哪些

1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这种方式最快。需要先备好证件,提出申请,等待30天的冷静期后,再次共同到登记处再次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就能办理离婚证了。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只要不涉及重婚、赌博、吸毒、虐待、遗弃等问题,一审通常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之后会有6个月的禁诉期,期满后才能再次提出诉讼。因此,诉讼离婚的时间,一般都要花费两年左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的条件是哪些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武汉离婚律师认为,离婚需要一个过程,有的人离婚前拖拖拉拉三五年,想离婚的时候就想两三天解决问题,这都是不现实的。不熟悉离婚的流程可以找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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