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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姻律师:离婚要收集的证据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3-12-08 23:40:50

       离婚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一般说来,离婚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四类。包括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等。武汉离婚律师还将为您介绍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一、离婚要收集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离婚要收集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
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要收集的证据——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离婚要收集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

1、证明有
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要收集的证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相关问题的介绍,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离婚案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感到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即使咨询专业的武汉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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