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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迅高圣远离婚,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处理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20-12-29 22:03:48

 像周迅高圣远这种,一方为中籍,另一方为美籍的涉外婚姻,如果双方要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是诉讼离婚

对于协议离婚,不管周迅二人婚前是否签署了协议,只要他们在离婚时自愿达成分割财产的约定,那么法律都会尊重他们的选择。但是,如果两人对财产分割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也不存在婚前协议的话,那么他们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

但当这种涉外婚姻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时,我们要考虑两个问题:

第一,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根据规定,中国人与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说白了就是,周迅是中国人,而高圣远是美国人,他俩离婚,既可以向中国的法院申请,也可以向美国法院申请。

第二,如果周迅选择在中国办理离婚,但是二人在国外也有财产,这该怎样分割?

如果两人选择在中国法院办理离婚的话,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二人在海外的共同财产,要是想作为有效证据提交到法院的话,是需要经过使馆认证的。简单来说,假如二人在美国有一套共同房产,那周迅需要将相关房产的登记资料在美国进行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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