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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儿和养女法庭上争房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4-03-02 21:14:44

         为争老人留下的房子,自称是养女的李蓝,将老人的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日前,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遗产继承官司。

  “我才是父亲的唯一继承人,李蓝根本和我家一点关系都没有,父母的丧事都是我一手操办的,母亲的墓碑上也没她名字,她凭什么要来分遗产!”谈到房子,法庭上的张成(化名)不由得激动起来。

  根据张成的说法,这座位于南京秦淮区江宁路的房产是自己家的祖产,到张成父亲辈的时候,就只剩父亲一个人了,而母亲去世得又早,现在父亲去世,自己理所应当是唯一继承人。

  “什么叫一点关系都没有?按义父的想法,我和你20年前还差点成为夫妻呢。” 听张成这么说,李蓝(化名)明显很气愤。待情绪平复,李蓝继续说道:“张成的父亲是我的义父,所以房子肯定有我一半的份额。我7岁的时候就被抱养了,当时是摆过酒席举行过仪式的,此后吃住也都是在一起的。”

  张成表示,李蓝小时候确实在自己家住过,但那是因为亲戚关系,至于父亲打算让李蓝嫁给自己一事,更是根本就不存在。现在李蓝声称自己是父母的养女,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包括户籍资料、领养证明等资料来证明。

  最终法院认为,李蓝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与老人的关系,依法驳回其诉求,认定张成是这处房产的唯一继承人,李蓝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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