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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今后都必须加指纹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6-10-10 22:33:28
这个2月,除了农历新年即将来临,一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新规也将在本月施行。
今天起,无论是喜结连理,还是婚姻路上分道扬镳,都将有新变化!国家民政部的新婚姻登记规范(以下简称婚姻新规),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些新规定对婚姻登记机关有什么约束?又会给市民婚姻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和变化?1月31日,重庆晨报邀请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此外,《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也将从2月1日起施行。
结婚 办证9块钱 乱收费难“搭车”
婚姻新规:办理婚姻登记要有独立的场所,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来回奔波;允许有条件的省份在辖区范围内跨区域为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
重庆情况:这一规定,避免了一些经营性单位“搭车”向新人收取高额费用。办结婚证到底要花多少钱呢?目前重庆各个区县都设有婚姻登记处,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收取9元的证书工本费。
手续 结婚离婚,今后必须加指纹
婚姻新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文书时不仅要求签字,同时增加了指纹认证;婚姻登记受理过程中,增加了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的程序等。
重庆情况:对当事人信息,新规范还提出信息一致性要求。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离婚 保护当事人隐私 设有“单间”
婚姻新规:婚姻登记处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改变了原来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都在同一区域办理,个人隐私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的问题,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
重庆情况:3个月前,渝中区婚姻登记处从珊瑚公园迁往和平路区行政服务大厅旁办公,专设2个“离婚室”保护隐私。离婚室可以保护当事人隐私,还能调解一些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的夫妻。在隐秘环境里,双方或许更容易接受调解。目前,重庆的婚姻登记机构也正在向着更加人性化的标准进行提升,很多已经提前达标。
介入 离婚登记前 需要询问笔录
婚姻新规: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增加了询问笔录程序。婚姻登记员要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态度,了解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等,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并按指纹。
重庆情况:尽管婚姻自由,但控制离婚、降低离婚率是政府管理者的当然社会责任。据调查,一些去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其实没有太大的矛盾,调解后就会冷静下来。重庆每年离婚夫妻中,差不多有3成夫妻是因为冲动。不少离婚夫妻,双方后悔率近50%。重庆目前有20多个离婚登记处旁,设有“婚姻问题调解室”,具备询问笔录的基础。分开询问可以更真实地了解双方的离婚意愿,而且可以把《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确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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