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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两个月离婚10万礼金怎么分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5-06-28 01:05:02
  家住渝北区花卉东路的杨艳(化名)与丈夫黎光(化名)举行婚礼不到两月,又协议离婚。但在分割结婚时收到的10来万元礼金时,她提出按各自亲友送礼的实际数目分,而丈夫则要求平分,杨艳一气之下向江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按自己的意愿分割结婚礼金。昨日,杨艳列出结婚时的礼金清单,准备提交法院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
  夫妻分结婚礼金起争议
  杨艳与丈夫黎光去年经朋友介绍认识并恋爱,两人在今年2月3日在江北某酒店举办了婚礼,双方共收到亲朋好友的礼金共计约10万元,由黎光保管,准备以后作还礼之用。
  可两人结婚后不久,却为一些琐事多次发生争吵,导致感情破裂。杨艳遂提出了离婚,并要求丈夫拿出收到的礼金,按各自亲友送礼的实际数目分掉。
  黎光虽然同意离婚,但他认为礼金就算要分也应平分,而且婚宴当天就花费了3万多元,这笔账已经无从算起。3月27日,杨艳向江北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按自己的意愿分割结婚礼金。
  女方称是礼金“大股东”
  据杨艳的母亲介绍,杨艳是地道的重庆人,但黎光的老家在成都,两人当时决定在两地各举办一场婚礼,参加2月3日那场婚礼的80%都是女方的亲朋好友,男方那边只有部分同事参加,礼金大都是冲女方送的。结婚后,由于两人很快闹起了矛盾,原定5月在成都举办的婚礼也随之取消。对于这一说法,黎光也表示认同。
  昨日,杨艳找出了当时收礼金的名单,将双方的亲朋好友分别划开,最后列出了一张夫妻双方各自应收到的礼金清单。据杨艳统计,当天女方收到礼金76400元,男方收到礼金21800元。昨日,杨女士将这张清单交给了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希望开庭时能成为财产分割的证据之一。
  新闻说法
  武汉离婚律师:最好约定礼金用途
  新人婚礼时收到的礼金,是亲友的赠与行为。目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这类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认为,如果亲朋好友赠与礼金时,有明确的目标是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情况下归类为夫妻共同财产。律师建议:新婚夫妇最好在婚前签订协议,约定好礼金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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