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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犯罪被监禁应该怎样提离婚诉讼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4-03-23 11:46:12

  当事人王某向武汉离婚律师咨询男方被关押的情况下怎么离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和诉讼的两种。但是在管辖方面会有不同,协议离婚是应该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诉讼是可以到常住地进行的,采取哪种方式可以看具体的可行性如何。

 案情介绍:


原告党某(女)与被告年某(男)原系同学关系,双方于1992年自由恋爱,1993年*月*日登记结婚,1998年*月*日生一女孩**。原、被告婚前及婚后感情尚可。200*年被告因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年。原告党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情分析:

本律师代理该案件中的原告党某。离婚是一种身份关系的解除,最终的体现是在法律上终止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该案件的特殊性是被告因犯罪被监禁,不能像一般的离婚案件一样按时出庭,且该案件不仅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在不能完全确认被告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法院是无法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的,因此,法院在程序上撑握的也很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该案件的被告羁押在较远的外省,不能按时出庭,最后,被告委托其家人作为代理人,并由其所羁押的监狱出具证明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

审判结果:

该案件经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意见:
一、原告党某与被告年某离婚。
二、原告取得党某生活,抚养费由原告党某自行负担。
三、位于济南市**路*号*室(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省直字第***号)房屋归原告党某所有。位于济南市***路房屋因未办理房产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宜处理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被告表示不再主张该房 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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