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武汉离婚律师网!

女子为姐姐遗愿嫁给姐夫 频遭家暴后离婚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4-02-17 23:59:44

      姐姐临死前将丈夫和儿子“托付”给妹妹照顾,妹妹便以身相许,可嫁给亲姐夫后遭遇频繁家暴,无奈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近日,盐城响水县人民法院对这场持续不到一年的婚姻作出了一审判决,准予他们离婚

       2012年10月21日,盐城响水人王芳乘坐大客车从常州回家时发生车祸,临终前将妹妹王玲叫到身边,叮嘱她要好好照顾自己的儿子,不要让儿子受欺负。姐姐去世后,妹妹王玲每天都去姐夫史东家照顾孩子,连洗衣做饭都由她承包了,王玲此时内心已经决定要一辈子照顾这对爷俩。而史东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份爱意,只是迫于外界舆论而没有捅破这层纸。

    2012年年底,王玲最终向父母摊牌,决定嫁给姐夫史东。最终,父母执拗不过,而史东也欣然接受了这份爱情。王玲和史东没有举办婚礼,匆忙拿了结婚证后,便去了外地打工谋生。婚后的日子没有王玲预想的那样甜蜜和温馨。史东的性情大变,原本对姐姐说话都很温和的史东如今动辄对王玲拳脚相加。据王玲的好友小刘介绍,2013年3月12日,走投无路的王玲在家中喝农药自杀,幸好发现及时,此后她彻底绝望了,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史东承认确实存在家庭暴力,但主要是因为前妻去世对他的打击太大,自己一直生活在阴影之中,导致性情转变。法院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王玲和史东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014年2月14日,响水法院判决准予王玲和史东离婚,并在家庭财产分配上适当照顾女方的利益。

上一篇:为让妻子不离婚家中放火被判刑
下一篇:去年上海结婚15万对离婚6万对离婚增幅37%
相关信息
武汉离婚律师咨询热线
武汉离婚律师移动端右侧浮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