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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分家析产相关问题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4-01-20 15:19:17

       分家析产可以说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所谓分家析产,换个词通俗理解也就是“分析家产”,法律上就是指家庭成员对共有的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

    什么是家庭共有财产呢?就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的形成,是以家庭成员间的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的。但实际生活中,因在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故本期情与法,我们关注分家析产纠纷中的法律问题,请武汉离婚律师为大家解析。 
    武汉离婚律师分家析产可以说还是比较常见的一个法律问题,所谓分家析产简单地说就是“分析家产”,是指家庭成员对共有的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财产的形成,以家庭成员间的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一旦家庭共同生活条件消灭,家庭共同财产也因此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而随之消灭。而分家析产纠纷就是指家庭成员在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产生的纠纷。
    问:分家析产成立的前提是存在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家庭共有财产主要是指什么呢?它具备哪些特征呢?
    武汉离婚律师:我们说,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有特殊的人身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也就是说只有在具备某种特殊的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间才可能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关系。那么家庭共有财产就是由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由家庭成员共同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受赠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等,如果说某个家庭成员用他(她)自己的劳动收入买了个人所需要的物品,那一般就不视为家庭共有财产。
    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各家庭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家庭成员间另有约定的以外,对于家庭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或分割应取得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任何家庭成员都不得随意处分。

    先将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析”清楚再分家

    问:那么如果当事人自行分割处理家庭共有财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武汉离婚律师:这里我给大家列个步骤吧。在分割之前,家庭成员首先应当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财产继承区分清楚。因为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其次,公平合理的原则始终是分家析产过程中最重要的遵循原则。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当然,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财产的效用。 
    分家析产是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尽可能地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以防止分家后因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分析,家庭成员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如何分家析产与财产继承同时存在时 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问:刚刚您提到要将分家析产与财产继承区分开来,那么分家析产与财产继承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差别呢?
    武汉离婚律师:“分家析产”与“财产继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不可混为一谈。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他(她)的亲属根据遗嘱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析产,则是家庭成员间因希望分开生活的原因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大家庭的主事家长去世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往往会发生继承和分家析产两种活动,应如何进行这两种活动呢?一般来讲,应该是先析产后继承。先析产后继承是指继承开始之前,应确定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并明确在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财产,把这一部分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只有对上述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才存在继承问题,才能由继承人继承。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当成死者的遗产全部为继承分割。先析产后继承既是为了维护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所有权,也是为了死亡公民的财产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问:那如果当事人之间关于家庭共有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到法院起诉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武汉离婚律师:首先,关于起诉的主体问题,因为分家析产案件是家庭成员之间对家庭共同财产的一种分割,因此当事人在起诉时应将其他家庭共有人均列为被告。其次,当事人要提交有关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材料,如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表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信息等;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分家析产案件涉及的标的多为农村的房屋和拆迁款

    问:近年来法院处理的分家析产纠纷情况怎么样?
    武汉离婚律师:近两年法院受理的家庭分家析产纠纷不仅数量上有上升的趋势,而且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这里包含了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市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积极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很多地方进行了拆迁,农区变社区、农民变居民、农业转工商业。农民生活水平提升,房产作为本地农民的主要财产之一,因其巨大的经济价值和预期利益成为诉争的焦点,与此有关的纠纷大量涌现。而这些纠纷,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流入司法寻求解决之道。
    问:那这些分家析产纠纷都有哪些类型和特点呢?
    武汉离婚律师:引发这类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不和睦而引发的析产纠纷,比如夫妻离婚了,媳妇或上门女婿要求与另一方及其家人之间就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有的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小家庭从一个大家庭分离出来。归纳来说,法院处理的分家析产纠纷多分为两类,一类是子女与父母之间引发的析产纠纷;另一类是夫妻离婚后一方与另一方家庭的共有财产纠纷。
    分家析产案件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首先涉及的标的多为农村的房屋和拆迁款;其次多为夫妻离婚后因其夫妻共有财产包含在家庭共有财产内,这部分财产问题在离婚时未作处理。另外,案件的诉讼请求多为要求分割房屋产权的份额,并要求具体落实房屋的使用权。

    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问:分家析产案件中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武汉离婚律师:所谓共有财产,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就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该处分无效。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同时,“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问:在分家析产案件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武汉离婚律师:依据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只有在分割财产不会毁损共有物的前提下,法律才允许对共有物进行实体分割。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对共有财产分成数份,共有人各执一份;变价分割,将共有物作价之后出卖,共有人分割价款;折价补偿,由共有人一人或数人取得共有物所有权,取得共有物的人支付其他人折价款。依据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只有在分割财产不会毁损共有物的前提下,法律才允许对共有物进行实体分割。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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