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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为争孩子抚养权吵到大街上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3-07-14 23:31:43

中午12点左右,记者来到南坪新街电力小区门口。附近一水饺馆的伙计崔先生回忆,一个多小时前,一对年轻男女在小区门口争吵不休,“那个男的拦在一辆小车前,女的和他吵架,车里坐着一个小女孩”。

崔先生称,他从吵架内容里听到了离婚、小孩等字眼,“可能是离了婚后,为了争娃儿吵架吧。吵了十多分钟,警察把他们带到派出所去了”。

随后,记者联系上南坪派出所,民警表示,吵架人员系一对离婚夫妻,孩子的抚养权为男方所有,双方为了争夺孩子在街上吵了起来。

昨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在南坪派出所门口见到了孩子的父亲王兵。27岁的王兵是四川广安人,已在重庆工作十余年,前妻李珊30岁,綦江人,女儿2岁。

79日,我俩通过法院调解离婚,从她71日接走女儿后,我就没看到孩子了”,王兵说,昨日上午,李珊给他电话,说要回家收拾衣物,顺便把孩子带回来。但当他回到家时,只看到李珊一人,问孩子在哪里,对方却说“送到綦江去了”。

李珊收拾完衣物出门,王兵紧随其后,最终在小区大门边停靠的车内发现了女儿,双方这才吵了起来。

“喊我拿5万元才交出娃儿”

“刚才民警从中协调,她让我再给她5万元才愿意把娃儿给我,但离婚时我已给她2万元了!”王兵拿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记者从调解书上看到,协议内容里写明孩子随王兵生活,李珊婚前刷卡所产生的2万元债务由王兵偿还,并于79日给付李珊,“该给的钱也给了,再让我给钱,这不是利用娃儿要挟我么?”

王兵说,2010年初,经人介绍,他和李珊相识,1个月后闪婚。对于这次婚姻,他感觉并不幸福。“她不上班,成天上网,还不孝敬父母,曾打过我母亲”,王兵说,除了琐事引起的家庭矛盾,他还发现李珊在婚后与别的男性有过联系,“在和我结婚前,她在安徽与别人非婚生了一个小孩”。

出于种种考虑,王兵最终选择离婚。然而,对于李珊抱着孩子不给他的情况,王兵表示,如果李珊要养孩子,他也接受。如果对方送回来,他仍会尽一个父亲的责任,继续养育这个孩子。

昨日下午4点左右,王兵离开了派出所。约30分钟后,李珊结束调解,抱着孩子离开,但拒绝接受采访。

律师:可申请强制执行要回娃

孩子的抚养权本归男方所有,女方却抱着孩子不交出来。对此,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表示,法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王兵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面,强制女方将孩子交给男方。

对于王兵最后表达的关于抚养孩子的态度,潘兴旺表示可行,“毕竟2岁的女儿是双方共同的子女,如果女方坚持抚养,男方也同意,那也可以”,潘兴旺说,如果女方最后把孩子交给男方抚养,男方反而不接纳,那就违背了调解书,女方也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要求男方抚养孩子。如果男方实在不愿意,可以支付抚养费,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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