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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谎言”隐藏公信风险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3-05-22 20:33:10

  作为一名婚姻登记员,面对离婚的人,会选择怎么办?被评为武汉“最美红娘”的武汉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熊玲,她的选择是尽量挽救婚姻。她有一个“妙招”,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善意的谎言,让当事人“回去好好想想”。据称,这一“离婚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5月21日《人民日报》)。

  时代发展到今天,不能再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离婚。但不可否认,不少人离婚只是一时冲动,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可能只是早上一杯牛奶、一个面子的事,一言不合,过去恶语相向,现在离婚取向;离婚前冲动,离了婚后悔。真要是做点有效的工作,完全可以挽救一段婚姻。

  熊玲“善意的谎言”,在动机上没有问题。带着感情做工作,与按照法律办事,两者并不矛盾。虽然“有关法律法规对婚姻登记机构的职责和婚姻登记员的权限有明确规定,其中不包括调解离婚”,但正如熊玲所说,“《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49条第3款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可以询问其离婚意愿。”明知双方带着情绪而来,可能是一时冲动,却冷漠对待,这不符合人文精神和法律精神。作为婚姻登记员,应该带着感情,更细致、更巧妙地做好工作。

  但是,带着感情做工作,并不代表就需要“善意的谎言”。谎言再善意,也是谎言。对当事人心理的洞悉,不外乎“一问二看”。一般人对于婚姻关系都讳莫如深,没有特别专业的技巧,很难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而且,由于偶然性的存在,再会“察言观色”,也难免产生一些误识误判。用谎言应对那些铁心离婚的人,非但拯救不了婚姻,反而给和平分手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更重要的是,这会对公信力产生影响。当那些铁心离婚的人听到“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时,涌起在心中的可能是离奇的愤懑和怀疑。在那一瞬间,由此造成的公信力损失,该由谁来买单?

  生活中离不开一些“善意的谎言”,但对于公权来说,应该节制“善意的谎言”。这一是因为,既然是谎言,那就难免会带来一些伤害;二是因为在人们沉浸在婚姻纠纷的痛苦中时,无从区分熊玲们所持的“借口”到底是善意的谎言还是恶意的刁难。

  所有的善意都值得珍惜,“离婚谎言”中的善意同样值得珍惜,只是不希望谎言成为善意的后缀。带着感情工作和维护权力公信,两者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只要运作得法,完全可以取得和谐统一。如何更好地避免“冲动式离婚”,是一门学问,需要研究思考,但这绝非“善意谎言”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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