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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闪婚,新婚夜大打出手后离婚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3-12-06 00:16:56

 湖北省安陆市烟店镇董桥村,相识一个月便决定结婚的新人刘某与白某邀请亲朋好友举行结婚典礼,不想在典礼当晚,双方亲属发生争吵,继而大打出手,当晚,这对新人就商定离婚


新郞刘某与新娘白某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相处一个月后,双方领了结婚证,并定于上月25日举行婚礼。

当日,白某的哥哥从武汉赶来庆贺,其间白某向哥哥哭诉在男方家生活期间,与小姑子多次发生矛盾并发生肢体冲突,认为刘某及其家人待她不好,安全无保障,受了委屈。

白某的哥哥当日吃完饭后便上楼与小姑子理论,不料话不投机双方动起手来,白某的哥哥认为刘某家人欺人太甚,决意带白某先回武汉冷静几天再说。而刘某及其家人认为大婚之夜没有新娘不合礼数,极力挽留不让走人。见双方僵持不下,白某便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联合村干部给双方做了四五个小时思想工作,但白某去意决绝,刘父情绪激动大骂对方骗婚。最终,双方关系彻底破裂,自愿解除婚姻。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女方退回全部彩礼金和结婚信物,次日,这对新人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专家:选择“闪婚”要慎重

感情冲动型。经过几天甚至更短时间的接触,男女双方“感觉不错”,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完成了一系列情感与法律上的程序,携手走进了婚姻的神圣殿堂。表面上看,这似乎验证了那句名言“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而专家对此表示忧虑,并认为要慎重对待“闪婚”。

婚恋心理学专家彭菲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了对“闪婚”现象的担忧:“对于80后的人而言,培育责任感也许是最重要的功课。闪婚、离婚率高等近年来媒体关注的问题,它们或多或少都与交友缺乏理性、相互之间没有真正了解有关。”


有人说闪婚的主要优点是:婚恋成本低;婚恋短跑快速;少生变故枝节;符合结婚自由离婚自主规则;符合一见钟情、敢爱敢为、爱得就是心跳的情感理念;婚后离异也比不爱苦守白头到老更有道德人性;闪婚是对传统长跑马拉松或久经考验爱情的反叛和颠覆,是现代高效婚恋先进文化的标志等。

然而婚姻非同儿戏,它是关乎男女双方长期乃至终生幸福与否的大事。清醒正确地认识人和事均有一个合理过程,闪婚现象恰恰忽略了这个重要过程。缺失了双方在爱情婚姻家庭中的价值取向、性格交融、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磨合认知期,很快陷入冲动盲动式婚姻,大多会饱尝婚姻家庭剧烈磨擦震荡甚至分离,酿造婚姻家庭不幸的苦酒,一时的心跳带来终生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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