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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期房如何分割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4-06-21 23:44:37

 夫妻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遇到房产如何分割的矛盾,特别是对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期房,离婚时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如何分割呢?

刘律师结合下面客户案件,解答如下:

【案例咨询】

王小姐和李先生2009年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浦东新区唐镇一套商品房,约定2011年10月份交房。2010年5月他们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孩子,现在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现在房子价值400万,还有100万银行贷款没有归还,请问如何分割?

    刘律师认为,按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分割共有财产,首先应判断共有关系的类别,即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能够证明按份共有关系的证据有共有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权属证书上记载的份额等。

   本案中王小姐和李先生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这个时候属于按份共有,但是后来又登记结婚的,属于共同共有,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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