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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生效前能否再婚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4-01-09 23:03:03

        2007年,韩某(女)与侯某(男)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2008年7月,他们女儿的降生更是给家里增添了无限欢乐。可是好景不长,侯某厌倦了柴米油盐的平淡日子,开始上网寻求刺激。今年3月份,侯某与网友发生了一夜情。此事被韩某发现后,两人大吵了一架,侯某便离家出走了,此后再也没有与家人联系。韩某认为侯某抛弃家庭,不照顾孩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

  由于侯某下落不明,法院经公告送达后,进行缺席审理,当庭宣判:韩某与侯某离婚,女儿随韩某生活。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向韩某释明,判决作出后要通过公告向侯某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已经向侯某送达。再经过15天的上诉期,判决才能生效。在这段时间,夫妻双方均不得再次结婚。一直沉默的韩某突然紧张起来,说:“这不行啊,来不及了,我婚期都定了!”原来,韩某在起诉时就抱着“必离”的决心,在案件审理的同时也开始谋划自己的新生活,并已经认识了新男友,就等着离婚判决一下达就结婚了。法官严肃地向韩某解释,离婚判决生效之前,婚姻关系对夫妻双方仍然有约束力,如果再结婚则可能构成重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听到法官的一番解释,韩某才意识到自己差点酿成大错。

  【法官说法】

离婚判决生效前再婚属于重婚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平庄第二法庭韩心刚庭长:离婚判决生效之前不得结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自送达给案件双方当事人之日起,双方当事人有15天的上诉期。上诉期过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才能生效。在本案中,侯某下落不明,法院只能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侯某送达民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再经过15天的上诉期,韩某要在75天后才能再婚。否则,韩某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将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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